日期:2015-1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冒用他人身份证 岂料對方是在逃人員
闽南网11月21日讯 捡到别人的身份证,不报警,不上交,却用來登记住宿宾馆。万万没想到,身份证的主人,竟是公安机关追捕的网上在逃人員。11月19日,35岁的漳州龙文区男子张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芗城警方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11月19日上午11时许,在芗城区南昌中路一宾馆,巷口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了异常。
一位名叫李某海(男,24岁,湖南人)的住客,竟然是网上在逃人員。经查,2014年5月21日,李某海参与寻衅滋事案件,用砖块將他人砸成轻伤二级。
在宾馆服务人員的带领下,民警找到李某海登记住宿的房間。房内,一名男子正躺在床上休息,见到突然出现的民警,吓了一跳。
男子操着闽南语,委屈地说,他不是李某海,不是逃犯,这张身份证是他捡來的。民警发现,该男子的相貌确实与李某海相差甚远。
原來,入住宾馆的男子是张某,35岁,龙文区人。据宾馆服务人員介绍,张某入住宾馆时,还因没有持本人的身份证被拒绝登记,可张某称是帮朋友订的房間。
事后,张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在审讯室,张某讲出了事情经过。
今年8月份,张某路过迎宾路立交桥下时,捡到了李某海的身份证,并偷偷收了起來。11月19日上午,张某到市区办事,需要入住宾馆,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忘带了,为图省事,就用捡來的身份证登记。(海都记者 陈青松 通讯員 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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