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山东省潍坊市日前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四轮清理,在这次清理中,经审查,對部门提报的45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294项,取消46项。
据介绍,在这次清理中,具体标准是:凡上级明令取消的或没有设立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许可,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仍未制定地方性法规确认的,予以取消;市及市以上具有终审权且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由县级部门审核的,取消县级初审环节;對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实际工作中从未实施的,予以冻结;审批性质、内容、依据、程序等相同或相近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通过市场调节、事后备案或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改由市场调节或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告知性备案、执法监督管理;市、县两级部门均有审批权的,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管理。经审查,對部门提报的45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294项,调整60项,下放县市区管理36项,冻结14项,取消46项。
这次清理中,除了压减审批事项,山东省潍坊市还着重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由部门自行设立的前置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山东省潍坊市还进一步压缩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能够当天办结的,一律调整为即办件,实现即收即办;不能当天办结的,承诺时限原则上压减30%。共將78项审批事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其余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31.5%。對于保留的事项,市级各部门要嚴格按照市审改办确定的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查方式、办理流程和承诺时限实施审批。
据了解,从2001年起,山东省潍坊市已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清理,这次清理是第四轮清理,清理工作从2009年开始,2010年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