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发表日期:2015-02-25來源: 1年保质期的牛奶、半年保质期的盒饭……面對一些長时間不变质的食物,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一定加了许多防腐剂,而添加防腐剂的食品都是有害的。食品保质期長就意味着添加了较多的防腐剂吗?防腐剂對人体是否会产生危害?针對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北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長朱小波。
防腐剂對人的危害并不比食盐高多少。“防腐剂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卫士’。”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详细规定了32种食用防腐剂,及其在不同食品中的合格用量。朱小波说:“这些标准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根据我国国情有一些细微差异,在一些方面甚至比某些发达国家还要嚴格。”
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一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防腐剂“不应對人体产生任何危害”、“在消化道内可降解为食物的正常成分”、“對食品热处理时不产生有害成分”。“任何防腐剂在使用前都会进行毒理安全实验,通过中長期观察检测,排除致畸、致突变等對人体产生危害的可能。”朱小波表示,只要符合国家标准,食用添加防腐剂的合格食品是安全的。防腐剂對人的危害并不比食盐高多少。
保质期長短并非完全取决于防腐剂用量。“食品保质期与防腐剂的用量并非完全相关。”朱小波解释,保质期很多情况下是根据食品本身的特性和储存条件來确定的,传统的干燥、盐渍、糖渍、低温等方法都是实现長期保存食品的方法。“因此,不可能通过过量添加防腐剂來任意延長食品的保质期。”
同时,朱小波表示,防腐剂自身也有保质时間与规定用量的嚴格限定。“所以,人们认为‘保质期長是因为防腐剂多’,其实是个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