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葛某获安排探望妻儿。
孩子出生后,做父亲的第一时间将他抱在怀里,享受初为人父的喜悦,这本来是件很平常的事。然而,对于阳朔男子葛某来说,要不是警方破例带他到医院,他妻子产子时他涉嫌盗窃还被羁押在看守所里。
阳朔县男子葛某涉嫌盗窃摩托车、电动车41辆。2010年12月27日晚上,外逃3个月后返家的他被警方抓获。葛某妻子怀有身孕,且再过两天就是她的预产期。
被羁押在阳朔县看守所的葛某,坐立不安,情绪十分低落。这一切,阳朔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邓作钦都看在眼里,他明白葛某的心思。“妻子待产,身为丈夫的他却不能呆在身边陪伴,初为人父的他也不能第一时间看到出生的孩子。”
邓作钦将葛某的情况汇报给了县公安局领导。考虑到初为人父的葛某见子心切的心情,局领导同意葛某妻子产子那天,让他前往医院探望。
和葛某妻子取得联系后,邓作钦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她,嘱咐她去医院产子时要及时告知。
2010年12月29日凌晨3点多,葛某妻子被家人送白沙镇卫生院。接到电话后,邓作钦叫来了3名民警,将葛某从看守所带上警车。得知自己妻子就要产子,警方破例允许他前去看望妻子和孩子时,葛某激动得痛哭流涕。
按照县公安局领导的要求,葛某到了医院后,要脱下囚服和手铐,以免刺激到她的妻子。葛某妻子顺利产子后,刚刚从产房转移到普通病房。
站在病房门口,葛某静静地望着躺在床上默默流泪的妻子,眼泪止不住从眼眶涌出。走到床边后,葛某轻轻抚摸妻子的脸。
“是男孩,5斤7两!”大约3分钟过后,葛某妻子将躺在自己身边的孩子推向丈夫。葛某抱起孩子,痴痴地望着,流下的眼泪滴落在孩子的上衣。
“我好后悔!……老婆,你把孩子带大一点,就找个人嫁了吧,我配不上你。”说完这些话,葛某把头靠在孩子身上失声痛哭起来。
“我会把孩子带好,你不用担心,你在里面要配合民警调查,我会等你的。”妻子哭着说。
半个小时的见面时间结束了。离开时,邓作钦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交到葛某妻子手中,告诉她,里面这2000元钱是办案民警送给孩子买奶粉和衣服的,这让葛某妻子感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