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4月19日,颍上县居民武先生在一次展销会看中了一款车,交付定金2800元。事后,武先生经济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向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出退车。 销售公司同意退车,但拒绝退还定金。具体情况到底如何?颍州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支付定金后,反悔不容易 4月19日,武先生在一场展销会上看中了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展台上的一款新车,随后,武先生向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定金2800元。可随后,武先生在经济方面遇到一些难题。他来到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准备退掉这辆汽车,拿回自己交纳的定金,遭到拒绝。 对此,武先生表示不解。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退车是武先生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按照公司规定和双方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会退还客户的定金。合同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针对武先生反映的问题,颍州晚报记者采访了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林先生。他具体负责武先生的这笔业务。 林先生告诉颍州晚报记者,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明确说明武先生交纳的2800元现金为定金。 同时,这份购车合同还明确约定:车辆到店后,甲方(武先生)需在乙方(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电话或短信通知后三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乙方处办理该车付款提车手续。 如逾期,乙方每日将收取合同车款千分之五作为合同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处置该车,所收款项(定金或预付款等)不予退还。按照此约定,2800元定金早已被违约金抵消。颍州晚报记者从武先生处找到了这份购车合同,发现合同中的确有上述约定。律师:市民交纳定金需谨慎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李森律师表示,武先生与阜阳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形成,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武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理由不退还武先生的定金。 李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等商品之前,一定要再三确认自己到底是否购买,慎重签订定金条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李森建议武先生与阜阳汉邦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解决此事。颍州晚报记者 曹亚伟 实习生 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