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济宁市自2010年在全市建立殡葬救助制度以來,为城乡低保户家庭以及特殊群体减轻基本殡葬服务费40余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昨日,山东省济宁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高现恩告诉记者,但因行业敏感的原因,殡葬惠民政策没能宣传到位,导致困难群众不能完全享受政策帮助。
高现恩说,近日有位百岁老人过世,因为家属不了解殡葬救助制度,在葬礼举行过程中多支出了不少费用。“之前不了解这个政策,今天才知道可以享受国家救助制度,因为没有使用殡仪馆的专用车辆,來的车费只能我们自己支付了。”逝者家属對记者说。高现恩了解到该情况后,向逝者家属介绍了殡葬惠民政策,使家属在接下來的丧葬过程中省下不少费用。“我市在2010年建立了殡葬救助制度,將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户家庭成員、农村五保供养對象、城镇‘三無人員’、城乡孤儿、9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抚恤定补优抚對象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救助范围,救助项目包括遗体运输费、遗体冷藏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高现恩告诉记者,这些救助项目加在一起可以帮困难群众减少2000元左右的殡葬费用。
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對象死亡后在市殡仪馆火化遗体的,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减免對象的死亡证明及有关证件,到市殡仪馆申请办理基本殡葬减免手续。经市殡仪馆审查确认后,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高现恩说,凡是符合救助制度的人群,只要拨打殡仪馆电话可以免除车辆费用;只要在火化当天,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