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数据,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4%,涨幅为今年年内新低。
据测算,在11月份1.4%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前11个月平均,CPI同比上涨2%,全年控制在3.5%的通胀上限以内已无悬念。
在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方面,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CPI上涨约0.77个百分点。其中,蛋、鲜果、粮食、水产品价格分别上涨16.5%、14%、3.2%和2.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5%(猪肉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2%。
此外,11月份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衣着价格上涨2.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3%,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居住价格上涨1.4%,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6%,水、电、燃料价格下降0.2%。
环比方面,11月份CPI环比下降0.2%。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下降0.3%。
当天发布的数据还显示,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2%,环比下降0.7%。1至11月平均,PPI同比下降1.8%。(记者王希、李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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