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市民有相关投诉,可以拨打该局监察科的电话:2800765。
据了解,此次检查涵盖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检查内容为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执法检查中,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办案、严格执法,集中力量对违法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拖欠工资、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